2013年9月3日星期二

〈寫網誌 - 先下手為強!〉

 
 
 
 
 
 
 
 
 


(2007年8月3日發表於Yahoo Blog)

「不要随便叫人寫網誌,否則那人一動筆,你就很可能成為他寫的對象,一發不可收拾。」這是我的經驗。

在我姐的「鼓勵」或「煽動」下,我寫了平生的第一篇網誌。

姐較早前和舊同學去首爾旅行,回港後向我雀躍地講述她的旅行經歴。我叫她寫網誌,她不動,我卻動了。唔! 先下手為強。

到現在,姐可能會有點後悔她鼓勵我寫網誌。不要緊! 妳可以登記做會員,在看到我寫得「不對」或「不好」的地方,才有方法「檢舉」我。

姐和她的同學們去了南山公園梨花女子大學購物區和一些在韓劇中出現的景點,她們還穿着韓服一起做泡菜。所拍的照片中有數張是非常精彩的,例舉如下: -

(一)港版「三石」和「三順」在那長長的梯級的咀對咀照片(姐扮三石,她同學扮三順。)

(二)韓國古代四大美人圖 (姐和同學們穿着韓服一起拍照)

(三)非洲土著圖(姐在同學們的感染下戴上假髮,因姐不是搞笑之人,所以覺得份外好笑。)

姐,請勿介意。因妳不動,我才代筆的。

姐和她的同學能夠多年來保持着友誼,真是難得。

願四大美人友誼永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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